反詐騙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作者:admin 发表于:2024-09-10

  近期高发的十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手段

  骗术一:假冒公检法诈骗

  犯罪分子假冒“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等严重犯罪,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实为骗子持有的所谓“安全账户”,此类诈骗造成损失金额最大。

  公安机关提醒:警方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逮捕证由警方在逮捕现场出示,不会通过传真发放,更不会在网上查到。公检法机关从未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安排当事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

  骗术二:冒充熟人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熟悉的亲友的手机号码、社交账号密码,并掌握受害人的社会关系,从而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发生意外急需用钱”“资金周转”“代缴话费”等理由,诱使受害人转账。

  公安机关提醒:凡是亲友间涉及借款、汇款等问题,一定要通过拨打对方常用号码,或者视频聊天等方式核实对方身份后再做决定。

  骗术三:利用伪基站发送木马链接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使用“伪基站”,冒用银行、运营商等客服电话号码发送短信给受害人,以账户积分兑换奖品等为由诱导受害人点击短信中的木马链接。用户一旦点击,犯罪分子就能在后台获取用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和密码,进而盗取其账户资金。

公安机关提醒:当收到“银行卡密码升级”、“积分兑换”、“中奖”等含有链接的短信时,要通过银行、运营商的官方网站或客服电话进行核实,不要轻易点击短信中的链接。

  骗术四:兼职诈骗

犯罪分子许诺在各种网络平台刷得消费记录后,将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受害人在完成前几单任务后都会很快收到回报,而当做更多的任务时,骗子就会就会切断与受害人的联系,就此消失。

公安机关提醒:求职者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工作,不要轻信没有留固定电话和办公地址的招聘广告。

  骗术五:考试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考生信息,并有针对性的发送短信或邮件,声称“提供考题”“改分”“办假证”等,引诱考生汇款。

公安机关提醒:漏题、改分、改档案、伪造资格证等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请坚持用自己的实力说话。

  骗术六:校园贷诈骗

校园贷诈骗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用“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二是声称能通过培训提高综合技能,夸大培训效果,签订培训合同,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三是与兼职诈骗结合,要求学生贷款购买手机等产品做“销售代理”。这些贷款的利息和滞纳金很高,学生如不能如期还款,将迅速背上难以承受的债务压力。

公安机关提醒:学生在申请借款或分期购物时,要衡量自己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对于关乎自身信息、财产安全的事,要多方求证,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一面之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甚至将身份证借与他人使用。发现危险,及时报警。

  骗术七:民族资产解冻骗局

犯罪分子先编造一个民族资产秘密流落海外的故事,然后声称受国家委托对这些海外资产进行解冻,号召受害人缴纳手续费或资料费,称成功后每人可以拿到高额善款补助。除了 “民族资产解冻”,犯罪分子还会编造所谓“养老”、“扶贫”等噱头来吸引投资实施诈骗。

公安机关提醒:此类诈骗的受害人多为中老年人,他们远离社会舆论,缺乏辨别诈骗的能力,年轻人要多关爱长辈,及时传达安全防范知识。此外,留意父母长辈的网络支付使用情况,保障财产安全,及时止损。

  骗术八:投资返利诈骗

此类骗局通常标榜具有海外背景,从事的行业能赚取巨额利润,投资者将会获得高额投资回报。投资初期,犯罪分子会按时返利,让投资者尝到甜头,继续追加投资后,将会血本无归。

公安机关提醒:投资理财前,要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了解,多咨询评估,做到深思熟虑,谨慎对待。特别要警惕网络上各类标榜“低投入、高收益、无风险”的投资理财项目,切勿盲目追求高息回报,谨防被骗。

  骗术九:保健品购物诈骗

反詐騙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犯罪团伙假扮医疗机构的顾问、专家、教授等,以为老年人“问诊”为名夸大病情,再以会员登记、免费体验、国家补贴、中奖等噱头诱骗客户购买各类保健品。而这些“保健品”基本上都粗制滥造,成本低廉却以高价出售。

公安机关提醒:经常给家中老人说一些老人被诈骗的例子,让他们不要相信保健品推销,一旦发现受骗要立即报警。

  骗术十:引诱裸聊敲诈勒索

犯罪分子非法获得被害人信息后,通过社交软件建立联系,步步引诱受害人进行“裸聊”,从而获取受害人不雅照片、视频,以此敲诈受害人。

公安机关提醒:应远离网络不良行为,不向陌生人泄露身份和家庭等敏感信息。

防范诈骗须做到“四要四不要”

无论犯罪分子如何巧立名目、花言巧语,只要守住下列安全底线,就可以让犯罪分子无计可施。

  “四要”指的是:

转账前要通过电话等方式核实确认;

手机和电脑要安装安全软件;

QQ、微信要开启设备锁及账号保护,提高账户安全等级;

网上聊天时要留意系统弹出的防诈骗提醒。

  “四不要”指的是:

  不要连接陌生WIFI,有些WIFI容易导致支付账号密码被盗;

  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

  不要将支付密码与账号登陆密码设为同一个;

  不要将身份证等个人身份信息保存在手机里。

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9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8万余名。2017年1月到6月,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数双双下降,同比分别下降12.3%和30.8%。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不仅在国内侦破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电信网络诈骗大案要案, 而且在境外10余个国家开展打击工作 ,将2700余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依法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建成了“电信诈骗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并与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对接,实现了在线紧急止付,共冻结止付涉案资金70亿元。工信部出台30项硬措施,严格实行实名制,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国诈骗电话防范拦截系统,共处置涉嫌诈骗电话号码1184万个。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制定颁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呼吁,希望广大群众主动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了解掌握防骗知识、提高识骗能力、增强防骗意识,成为反诈骗的行动派。

  来源:公安部刑侦局

  编辑:李鑫

  监制:王韩 终审: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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